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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街道党工委“大工委制”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浏组通〔2013〕26号)
【字体: 】【2013-09-30】 【作者/来源 组织一科】 【阅读: 次】 【关 闭

各街道工委:

    现将《关于在全市推行街道党工委“大工委制”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22日

 

关于在全市推行街道党工委“大工委制”和

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行街道党工委“大工委制”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的实施办法》(长组通〔2013〕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街道“大工委制”和城市社区“兼职委员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用“专职委员+X”模式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进行委员配备,着力构建有利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组织架构,实现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党员共管、服务共担,努力拓展党在城市基层的工作覆盖面,增强辐射力和影响力。

     二、兼职委员选聘及其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兼职委员一般为5人左右,各街道社区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数。

     1、兼职委员的产生。兼职委员可由辖区内关心支持街道社区工作、代表性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下列人选担任:(1)非公经济组织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者有党员身份的法定代表人;(2)上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金融等部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3)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小组长;(4)居民中的先进模范党员;(5)优秀离退休党员。兼职委员主要采用聘任方式产生,社区兼职委员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选任等方式产生。兼职委员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与街道社区不具有劳动聘用关系,以志愿服务、义务工作为主。

     兼职委员的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分类筛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单位公示等五个步骤。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由市委组织部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向市委常委会报告,街道党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届满之后,经上级党组织认可,可以续聘。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的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如兼职委员产生于换届选举之后,则任期至本届任满。

     2、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兼职委员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要在共驻共建等事务中发挥作用,承担的工作任务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

   (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

   (4)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合力,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体系。

   (5)街道社区党组织根据区域发展和党的建设需要,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的退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届满、解除选聘、自行退出。届满即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解除选聘即在担任兼职委员期内,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等情况的,经街道社区党组织研究并报上级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自行退出即在担任兼职委员期内,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街道社区党组织后,由街道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

     三、工作机制

     在全面推行大工委制和兼职委员制的实践中,探索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驻区单位党组织”联动运作、互相促进的一体化党建工作机制。

     1、协商议事机制。建立兼职委员参与街道社区重大事项协商议事的机制,街道社区在设定会议议题、组织会务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街道社区需要和兼职委员及其单位的实际,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协商议事取得实效。

     2、问题交办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梳理辖区内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交办清单,结合兼职委员特点,及时向兼职委员交办工作。要建立问题交办台帐,并在问题所涉及对象范围公示办理情况。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落实兼职委员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

     3、协调服务机制。建立以兼职委员为纽带的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共同服务街道社区基层,服务街道社区的困难党员、群众。同时,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双向沟通机制,形成较为紧密的共驻共建格局。

     4、考评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兼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能力。采取群众评议和实绩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兼职委员的管理力度,评价结果作为推荐评先评优和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等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推行,并于10月31日前将兼职委员情况登记表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各驻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街道、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驻共建的良好局面。

     2、摸清底数,选优配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加强走访、联络和沟通,摸清辖区内各类单位党组织、党员情况,建立党建信息台账和资源库。要将辖区内有影响、有意愿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吸纳进兼职委员队伍,确保兼职委员层次高、结构优、力量强。

      3、探索实践,发挥作用。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争取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支持。要结合街道社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调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区域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兼职委员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不断丰富大工委制和兼职委员制的内涵,及时总结实践经验,促进兼职委员制度不断完善。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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