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选拔副科职干部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卫计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市卫计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卫计系统公开选拔一批副科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市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2.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名。
3.市中医医院副院长1名。
4.市精神病医院院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浏阳市卫计系统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的,须具备国家承认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报考市中医医院副院长的,须具备国家承认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报考市精神病医院院长的,须具备国家承认医卫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资格审查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为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填写好《浏阳市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登录“365bet送彩金”下载,A4纸双面打印);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证明资料。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职数。
2.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分为笔试和实绩考核两个部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领导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笔试满分80分,限时150分钟。
实绩考核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实绩考核以任职经历、市年度考核等次和个人奖励、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为依据。实绩考核总分为20分。
⑴任职经历基础分为4分,上限为9分。任卫计局机关、市属正科级医疗卫生单位中层正职,或副科级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或卫计局二级机构或基层卫生院的主要负责人,每任职1年加1分。
⑵工作业绩以2011年以来的市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奖励为依据,基础分为4分,上限为9分。市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对浏阳市及以上综合性奖励实行加分制。浏阳市的综合性奖励每项加1分,长沙市的综合性奖励每项加2分,国家、省的综合性奖励每项加3分。本年度内综合性奖励加分与本年度考核优秀不重复加分,年度内多项奖励按最高加分等级计算一次。
⑶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为主任医师以上(含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加2分。
实绩考核得分由以上3项分数相加,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笔试成绩加上实绩考核得分等于能力测评成绩。
3.面试
根据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面试总分100分。能力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得分。
4.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市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会议研究,公示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建议人选进行研究,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任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浏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2610室,电话:82875811,联系人:胡炀。
3.其他事项: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浏阳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12380—1 0731-83611642 82875812
举报频道:http://www.csgbjd.gov.cn。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365bet送彩金(http://www.bjhrjz.com)的公告或致电报名点咨询。
附件:浏阳市2016年卫计系统公开选拔副科职干部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