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 阳 市 财 政 局
关于批复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函
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
你单位报送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已报上级财政部门审定,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4年度收入107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1.70万元),支出1078.35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4年末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指标结余60.69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4年末在市级国库(不包含财政专户)借款余额为0万元。
四、请你部门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依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决算数据(见附件)向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你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应按批复的年度结余数进行结转使用,并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决算信息质量。
六、你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决算公开(湘财库〔2013〕5号、湘财预〔2013〕73号)等规定,按照我市《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及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公示工作及检查的通知》(浏预公领发〔2014〕1号)的要求,自批复之日起20日内做好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附件: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浏阳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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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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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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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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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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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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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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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年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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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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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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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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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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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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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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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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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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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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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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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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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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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支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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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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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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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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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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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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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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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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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事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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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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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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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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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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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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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依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和《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进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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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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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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