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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字体: 】【2007-09-27】 【作者/来源 365bet送彩金】 【阅读: 次】 【关 闭

    1.党的组织体系
     党的组织体系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构成。
     党的中央组织的构成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军事委员会。
     党的地方组织的构成是: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市(地区)、自治州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地区是省委派出机构,根据省委授权领导本地区工作,是任命制,不是代表大会选举制); 党的县、区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也有三个层次构成:党的委员会(党委)、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和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基层组织的行业构成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军队连队以及其他单位。
     2.党组织之间的隶属关系
     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应与行政隶属关系一致;若行政隶属关系地域之间相距较远,可实行属地化管理。
     3.基层党组织和地方党组织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是: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一级党组织的政策、方针、决定、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⑵组织领导班子的产生要经过党员大会和党的代表大会产生;⑶有规定的任期。
     不同点是:⑴地方组织全面领导本地区的工作(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⑵基层党组织又区别为一部分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如街道、乡、镇、农村党支部);一部分党组织参与领导或参与决策本单位的重大工作,但不包办行政业务工作(如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另一部分基层党组织只起保证监督作用,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如党和国家各级机关中的党组织)。为了保证或实现党对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非党组织机关中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和领导,党在这些机关中设立了党组,党组书记、副书记由上一级党委指定。
     4.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原则
     工作需要原则:基层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要遵循工作需要原则,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机构要有利于为完成基层党组织和所属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服务;二是机构设置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
     党员人数原则: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面分设若干总支部或支部。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面可分设若干支部。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7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7人的,成立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
     党政分开原则:基层党的组织机构要与行政机构分开设立,不能党政交叉,机构重叠。要从根本上保证基层党组织能够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基层党组织就要有专门独立的机构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单位生产任务和业务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5.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不设党委常委
     为减少层次,有利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领导作用,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党委常委。如因党员人数多、工作范围宽等特殊原因需设党委常委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的一般程序和具体步骤
     一个基层单位要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应由这个单位的筹建领导组、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原党组织负责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并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组建工作。其一般程序为:
     ⑴向上级党(工)委提交关于组建基层党组织的请示:
     请示一般包含四部分内容:①说明本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党员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列)及分布情况;②陈述所要设立的党组织的理由;③要求设立党委或总支的,说明拟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情况;④说明所要设立的党组织其组成人员情况、拟配备干部情况。

     行文示例:
    
                              关于组建××市农机局党总支委员会的请示
××市直工委:
     现农机局干部职工共有450人,党支部党员人数74人(其中正式党员71人,预备党员3人),近几年由于人员调入和组织发展,党员人数增加较多。为便于工作,按有关规定,拟成立××市农机局党总支,成立后的农机局党总支拟下设局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28名,拟成立5人支委,由一名局领导拟任支部书记)、农机公司党支部(共有党员33名,拟成立5人支委,由一名公司领导拟任支部书记)和老干部党支部(共有党员10名,拟成立3人支委,由一名原局领导拟任支部书记)共3个支部。
     妥否,请批示。
                                    ××市农机局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⑵上级党(工)委的组织部门审查申请单位要求新建或调整组织设置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并向党(工)委提出是否同意其组建的意见。
     ⑶上级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就是否同意申请单位的组建请示进行审批并及时下发批文。
     ⑷本单位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
     ⑸上级党(工)委按规定进行审批后下发批文。
     ⑹本单位党组织接到批文后向全体党员宣布,组建工作结束。
     7.党的基层组织的产生
     党的基层组织的产生事先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组成人员必须是正式党员。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的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8.党的基层组织的撤消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于党员人数减少较多(分别少于80人、40人、5人),同时在短期内(不超过6个月)不可能增加到要求人数时,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消原组织并组成相应的新的基层党组织。对正式党员已减少至不足3人的党的支部,如在短期内(不超过6个月)不可能增加到要求人数时,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消并与邻近单位的党组织组成联合支部。
     9.基层党组织的职数和设置
     基层党组织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职数应为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委员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基层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可采取分工负责的办法予以解决。
     10.基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
     党的基层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必须由各相应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基层各级党组织经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含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11.基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任用
基层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也可由一般党员干部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12.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
     县(处)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或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党的支部委员会以及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13.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党员怎样建立党支部
     就地安置的离休、退休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单独建立党支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党组织可将他们编入指定的党支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或征得本人同意,将他们编入居住地(街道或农村)党支部。退职党员和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党员,可将他们编入居住地党支部。
     14.何种情况下需增补基层党组织的组成人员
     党组织的组成人员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缺额时,应及时进行增补。
     15.怎样增补基层党组织的组成人员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16.何种情况下需换届
     党的基层组织任届期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因故在短期内造成党组织组成人员缺额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提前进行换届。
     17.基层党组织可否提前或推迟换届
     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党组织工作;有利于选拔接班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可以说是否按期换届是是否认真执行《党章》的原则性问题,因此,基层党组织无特殊情况应按期进行换届。但在任期未满时因故在短期内造成党组织组成人员缺额超过二分之一以上,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可提前进行换届,因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也可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
     18.能否用“增补党组织成员”的做法来代替党组织改选
     基层党组织改选时,党组织的成员都要由党员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候选人并经选举后正式产生。增补党组织成员是由于党组织成员被调出或因其它原因缺额时,按相应的选举程序进行补选,是在原党组织组成人员基础上进行的增补,因此不能用“增补党组织成员”的做法来代替党组织改选。
     19.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要不要改选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也要按期进行改选。
     20.确定支部书记是专职或兼职的根据、职责是否相同及产生的方法
     党支部书记是设专职或兼职,应根据工作需要,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专职或兼职的支部书记,职责没有不同,产生方法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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