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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敢”到“不能”“不想”
信息来源:    更新日期:2014-09-16         阅读次数: 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重拳反腐的实际行动,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社会氛围。然而,要深入持久反腐败,必须进一步正风肃纪,建立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反腐败的实践证明,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形成有力震慑,使权力行使者“不敢腐”,关键是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只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使每一个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始终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做到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

  打造“不能腐”的制度环境。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牛栏关猫”,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了可乘之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个核心,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的篱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打破“破窗效应”,确保制度刚性运行,防止把制度当纸老虎吓人、当稻草人摆设。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壮大网上监督力量、拓宽人民监督渠道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缝隙弥补了,漏洞堵住了,才能让那些违纪违法者无处藏身,才能有效遏制不良作风回潮。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大量事实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直到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说到底是丧失了理想信念,精神上缺“钙”。要从思想深处“不想腐”,就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以及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坚决抵制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只有使“不想腐”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并升华为廉洁从政的政治操守,内化为遵纪守法的道德意识,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增强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才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才能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时刻对党忠诚,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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